一、本案業經109年4月10日簽奉校長核定公告。 二、有鑒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升溫,且教育部體育署已宣布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與全國身心障礙運動會等賽事延期舉辦,為降低本校運動代表隊(含教職員工生)至校外參賽可能感染風險,本(108-2)學期結束前原則上本校教職員工生代表本校參與校外競賽至疫情緩解前全部暫緩辦理。 三、經運動代表隊指導老師或相關單位主管評估若本(108-2)學期結束前有重要比賽攸關教職員工生重大之權益,須專簽核准後始得出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