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活動舉辦前:
(一) 成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應變小組」並予任務分組。
(二) 依國內外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現況,進行風險評估:可依據
「『COVID-19(武漢肺炎)』因應指引:公眾集會」提供之「能否
事先掌握參加者資訊」、「活動空間之通風換氣情況」、「活動
參加者之間的距離」、「活動期間參加者為固定位置或不固定位
置」、「活動持續時間」及「活動期間可否落實手部衛生及配戴
口罩」等6項指標進行風險評估,若經評估活動性質具有較高風險
,建議應延期或取消,或改以其他方式辦理。
(三) 訂定發燒及呼吸道症狀的請假規則及工作人力備援規劃,且所有
工作人員都能知悉及遵循辦理。
(四) 擬定防疫應變計畫並建立應變機制送學務處體育室備查,包含活
動環境規劃(如現場動線規劃與疑似個案暫時隔離或安置空間)、醫
療支援(如醫療專業人員進駐協助提供集會活動現場醫療初步評估
或護理、掌握鄰近醫療資源),以及建立相關單位(如衛生單位)之
聯繫窗口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通報流程等,且確保相關應變人
員皆瞭解及熟悉應變流程。
(五) 召開應變小組會議,研商各項防疫作為,及訂定活動全體工作人
員(含流動人員)健康監測計畫,並有異常追蹤處理機制。
(六) 進行工作人員之衛教,通知參加者防疫宣導相關資訊。
(七) 於活動網站公告防疫訊息。
(八) 落實活動舉辦場館環境清潔及消毒工作。
(九) 備足相關防疫用品,包含活動場所應有充足之洗手設備,並預先
設置適當隔離或安置空間。另依據活動的人數及時間,備妥備用
之藥用酒精或乾洗手液及口罩等。
二、 活動舉辦期間:
(一) 入口處:
1. 設置體溫檢測站:發燒或有上呼吸道症狀者 (耳溫≧38°C、額溫
≧37.5°C )禁止入場;發現疑似感染新冠狀病毒的人員應即刻通
報本校校安中心(04)2218-3299 (24小時專線) 及衛生保健組校
內分機3174、3175、8119 (英才校區),協助其返家或就醫。
2. 實名制措施,請相關人員進場時登記姓名、身分證字號、入場
時間、電話、體溫及旅遊史,未提供者不予入場。
3. 提供藥用酒精或乾洗手液供參與者消毒手部後再入場,並備齊
口罩。
4. 張貼告示,加強衛教宣導及個人衛生防護。
(二) 室內應保持1.5 公尺、室外保持1 公尺以上距離,惟若正確配戴口
罩,則可豁免社交距離。惟處於擁擠、密閉之場所仍應配戴口
罩。另活動舉辦期,間(含會議)不得進食,如有飲料或水必須有杯
蓋。
(三) 室內活動應打開窗戶以隨時保持空氣流通,並妥善安排觀眾座
位,若空間足夠,已如梅花座等形式以維持足夠的社交距離,或
以隔板、屏風進行區隔。
(四) 每日活動前,建議針對運動環境(如場館樓梯扶手、門把、洗手間
等)密集接觸區域,均加強消毒與清潔工作以維持現場環境衛生、
留意參與人員健康狀況,及供應足量的防護用品。
(五) 工作人員應自行健康管理,身體若有不適應暫停支援活動,並告
知活動負責人。
(六) 考量集會活動形式、參與人數與疫情狀況等,必要時,可與單位
主管/地方衛生單位討論後研判集會活動是否需調整、延期或取
消,以防止群眾感染發生或疫情擴大。
三、 活動舉辦後:
(一) 全體工作人員應進行追蹤,如有異常 (發燒、呼吸道症狀或腹瀉
等),應向主辦單位或負責人通報,並採取適當的防護措施及引
導就醫機制。
(二) 場館人員應以1:50 漂白水稀釋液或酒精消毒活動場地(如擦拭
門把、電燈開關等);另大型活動應委由廠商進行全面消毒工作,
其費用由使用單位支付。
四、 未盡事宜依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COVID-19(武漢肺炎)』因應指
引:公眾集會」、「COVID-19(武漢肺炎)」因應指引:社交距離注意
事項、「COVID-19(武漢肺炎)」防疫新生活運動:實聯制措施指引、
教育部體育署「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大型體育運動會
及活動之防護措施處理原則」及國立臺中教育大學體育室因應「嚴重
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運動場館辦理體育相關活動租借防疫措施
須知辦理。
五、 本防疫措施須知得視疫情及更新狀況隨時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