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體育法第6條規定: 為鼓勵國民參與體育活動,明定每年九月九日為國民體育日
本校於113年9月9日開放部分運動場地供民眾自由使用,開放之運動場地與時間如下:
場地 | 開放時段 | 使用方式 |
桌球教室 |
08:10-12:00 19:30-21:30 |
預約登記 |
田徑場 | 08:00-22:00 | 課程外時間,隨到隨用 |
游泳池 | 17:40-19:00 | 隨到隨用 |
網球場 |
07:00-09:00 15:30-21:30 |
隨到隨用 |
羽球場 | 08:00-17:30 | 課程外時間,隨到隨用 |